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成立******
科技日报三亚1月5日电(记者王祝华)1月5日,第二届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大会暨国际种业科技博览会在三亚举行,在同期召开的三亚·国际种业科学家联合体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海南国际仲裁院崖州湾种业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种业仲裁中心)正式成立。
“种业仲裁中心”主要开展境内外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种业知识产权、贸易、投资等相关的民商事仲裁工作,各方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协调专业力量,整合种业专家资源,研讨种业和种质资源保护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和经典案例,研究种业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组织开展种业专题调研和学术交流、业务咨询等活动,推广先进经验、理论成果,对商事主体进行相关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促进商事主体对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的深入了解和广泛运用。
据悉,当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正在加快建设种业科技科创高地和种业知识产权特区,推动海南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策源地,推动“南繁硅谷”成为走向世界的桥头堡。“种业仲裁中心”建设将由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共同推进。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